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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丢孩(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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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黎夙的脸色已经很不好。马上就要起身轰奉时走了。真是个神经病。

    奉时不善言辞。见到男人发怒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。沉默地望着黎夙颇久。终于呐呐地说了一句:”也许我能够帮你把孩子找回来。“

    就这一句。黎夙原本已经半站起的身子重重地跌回沙发里。

    这一两天下来。黎夙已经累到不行。身体的乏累可以恢复。心里的伤痛却无法治愈。家里人一个接连一个的出事。让一向坚强的他也无力承受。若不是还惦念着丢失的小外甥。他真他-妈地想跟着楼芸馨一起跳楼,死了干脆。

    ”怎么找?警察找了那么久,就一句:我们已经立案侦查,有消息会通知你们的。这个通知,等到楼芸馨发疯跳楼都没有等到。“黎夙用手捂住双眼。以此遮挡自己眼里的疲惫和脆弱。

    奉时想要安慰一下他。也许说一句‘我真的可以找得到’能够让他好受些。但是奉时心里又无比清楚,就算找到了,也不一定是黎夙希望的那样圆满。

    “有一种妖怪。非常喜欢抱小孩。“奉时说。

    黎夙望他。表示出让他继续说下去的意思。奉时却没有继续。他今天是有备而来。背着他的包和家当。他从背包里拿出一本古书。古书很旧,甚至有些残破。页面泛黄。翻到一页,奉时把书递给黎夙。

    黎夙瞧见了书上画的怪物。怪物人面鸟身。九个脖子,八个头。每个脖子后面生出一双翅膀,一共十八翼。八个脑袋和九双翅膀并不对付。成相互争斗对峙的状态。神情凶恶。

    ”这是什么鬼?“黎夙问。拿本恐怖故事书忽悠一个理智的成年人!

    ”车鬼。“奉时面无表情一本正经地回答。

    ”……“

    ”太别扭了。九个脖子八个头。长的不咋样,还相互撕逼。画这图的人画功到不错,画得很逼真。瞧那羽毛,瞧那色泽,跟活的一样!“

    ”九个头。不是八个。“奉时纠正他的错误。

    ”……“

    敢情他还数错了?他小学数学可不是体育老师教的。几个数他还是数的清楚的!黎夙腹诽。

    大概懂得黎夙的眼神。奉时又板着脸解释:”有一个脑袋被狗咬掉了。“

    ”……“

    黎夙觉得他们简直无法沟通!完全没有活在一个次元里的感觉。

    ”小时候家里老人讲没讲过灵异故事?“奉时问黎夙。

    黎夙点头。偶尔会说一些鬼怪故事吓唬小孩儿。

    ”它很有名。“奉时指了指书上的怪物。意思是说它在鬼怪故事里很有名。

    可是黎夙却表示没有听过它大名。怪他爸妈没“文化”咯?

    “老人有没有说过夜里不准剪指甲?否则妖怪就来抱走你?”奉时提示他。城里人文化高,不信鬼啊神的。但是在乡下,这样的传言一定是有的。就像他小时候,没少听这样的话。

    奉时一说,黎夙总算想起,小时候真的经常听到妈妈念叨:“不要晚上剪指甲。大白天的不剪,开灯点蜡的剪啥剪。小心妖怪抓走。”

    那时候妈妈也是随口一说吧?就怕小孩晚上剪指甲看不清,一不小心剪掉一块肉可咋整?为了吓唬住小孩,大人可不常说:不要晚上剪指甲,晚上剪指甲会有妖怪抱小孩!

    ”它喜欢人们剪下的指甲。“奉时肯定地点点头。

    “它因为我们家有人晚上剪指甲就抱走我姐姐的小孩?”黎夙冷笑着看奉时。这个面无表情的男人彻底的把一个神经病演活了。

    “不单单如此。它缠上你们家有一部分是因为你们家近年来比较不顺。另一部分……应该是其他原因。因果循环。要想找到丢失的孩子。你得和我一起找到那个因。“

    奉时知道黎夙把自己当神经病看着。可是他也没法解释。这么些年,他也习惯了。所以木着一张脸会比较好,不用多做口舌之争。

    ”呵呵。你是捉妖师?道士?和尚?你凭啥帮我,我又凭啥信你?“黎夙还是扯着嘴角冷笑。语气颇有些咄咄逼人。

    奉时瞧着面容憔悴一脸疲惫的男人。眼睛里全是血丝,红得像是要流出血来。尽管如此,还是像只受伤的刺猬,一身的防备和倔强。

    “除了信我。你别无他法。”

    顿时,黎夙无言以对。他是真的没有办法了。家里破产,爸妈去世,孩子丢失,楼芸馨发疯跳楼……他一点办法也没有,就眼睁睁地看着。除了看着,就是等。等着爸爸宣布破产,等着医生抢救妈妈,等着警察寻找孩子。

    现在,他有点不想等了。

    “我要做些什么?”终于卸下防备。像只战败的斗犬。

    “我不是捉妖师。”像是没有瞧见黎夙纠结痛苦的做了半天的思想斗争一样。奉时木木地说了一句。觉得还没表达完整,又木木地补了一句:“也不是道士和和尚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艹!他的反射弧是有多长?黎夙暗暗骂了一句粗口:逗比!

    两个人就这样达成了共识。组成了不怎么搭调的’寻找真相调查小组’。黎夙知道奉时不是纯好心帮自己。但是不管奉时的目的是什么,他的目的是找到楼芸馨唯一的孩子。

    瞅瞅,奉时冷冷的那张帅脸。好像还是挺靠谱的吧?黎夙想。完全忘记刚刚把人当神经病那回事。

    奉时也没交代黎夙做啥事。就坐着唠嗑。黎夙记事起的所有事情都给奉时讲了一遍。如若不是奉时那张一本正经的冷脸一直都没变过。黎夙都要怀疑他是狗仔队派过来的卧底了。太八卦了!就连自己几岁不尿床也要问。

    但是讲着讲着。黎夙也入了神。仿佛又重新回到了当年。他还是故事中的那个小男孩。

    故事也不复杂。黎夙去孤儿院那年已经隐隐约约的记事了。但是记忆太模糊。他只知道曾经拼命地想要记住一些事情一些人。后来全忘光了。到了七八岁,楼家就收养了他。他还姓黎。可是有了爸爸妈妈和一个漂亮的姐姐。楼家有钱,楼家夫妇人好。一切都美满如意。姐姐楼芸馨长到二十四五,单纯漂亮温柔大方,最重要的就是家庭条件很不错。门当户对的追求者不在少数。楼家夫妇精挑细选地给女儿找了一门好亲事。男方姓陈,家里做地产。有钱有才,嘴甜讨喜。追求楼芸馨的时候特别的卖力。不仅楼家老两口喜欢,楼芸馨自己也暗自倾心。最后就那样风风光光地嫁了过去。可惜了,嫁过去不到两年,楼芸馨就发现姓陈的并不老实。外面是小三小四的养着。养也就养了,也不知道姓陈的怎么想,反正小三小四养在外面可以,老婆是不能不要的。楼芸馨几次三番的闹离婚也没离成。

    “那时我在外面上学。具体情况也不是很清楚。兴许姓陈的对我姐是真的有几分喜欢的。反正婚最后也没离成。至于那些不三不四的女人,也不知道咋处理的。”

    黎夙回忆着说。

    PS:有些资料查度娘的。喜欢较真的请绕道。故事本来只是故事。就像命题作文一样。你写我也写。如有雷同,纯属巧合。咳咳。被骂过,赶紧先打预防针。